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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咏:推动法院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6日作者:人民法院报
沈德咏在第二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审工作会议上强调


 

发挥审判业务专家带动引领作用


 

推动法院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9月15日,第二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充分认识审判业务专家评审的重要意义,坚持评审原则和条件,严格评审程序和要求,力争把能够代表人民法院最高水平的审判业务专家评选出来,进一步发挥审判业务专家的带动引领作用,有力推动法院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沈德咏指出,多年来,人民法院秉持人才强院理念,将人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大力推进法院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为人民法院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人才保障。2009年成功举办的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审,将人民法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为落实法院人才规划要求,进一步发挥审判业务专家在法院工作中的带动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开展第二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审工作。

  沈德咏要求,要从人民司法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审判业务专家评审的重要意义。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审判业务专家评审是人民法院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迫切需要。人民法院工作的性质和职业特点要求我们必须拥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才队伍,必须拥有一支高层次、专家型的法官队伍。开展审判业务专家评审工作,就是实现这个目标的有效手段。二要充分认识开展审判业务专家评审是人民法院应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的迫切需要。面对挑战和考验,全国法院必须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必须将人才工作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着力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审判业务专家评审工作,就是加强人民法院人才建设的有力抓手,是人民法院应对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的重要组织保障。三要充分认识开展审判业务专家评审是人民法院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的迫切需要。开展审判业务专家评审工作,就是大力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审判工作中示范引领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

  沈德咏强调,要坚持评审原则和条件,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评审工作中,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和专业、地区统筹兼顾三项原则。要严格参评条件,参评候选人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热爱审判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在群众和法官中具有良好的口碑;要有突出的司法能力,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工作业绩显著,有较高的职业声望和权威;要有深厚的专业造诣、扎实的理论功底,对本领域法律问题有精深的研究及独创性见解,研究成果具有较大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沈德咏强调,要严格评审程序和要求,切实做好评审组织实施工作。要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开展评审工作,要从推动人民司法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客观、公平、公正地对各位候选人作出评判。评审结果经评审委员会复核后,要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主持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离退休资深法官和法学界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评审专业委员会39名评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将从经审查符合参评条件的82名候选人中,投票评选出50人作为第二届审判业务专家人选,授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